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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1-08 来源: 作者: |
| 芦政发[2008]129号
关于成立芦阳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确保权利正确行使、阳光操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营造良好政府服务环境,按景政办发[2008]61号文件精神,经会议研究,成立芦阳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金 墙(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张正军(副镇长) 郝国华(镇纪委书记) 组 员:苟三江(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石宝伟(镇财税所预算会计) 刘 霞(镇民政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所助理) 陈 杰(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守强(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任 君(镇党政文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君具体负责办公室一切事务。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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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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