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芦阳镇委员会文件 1 芦党发[2010]29号
中共芦阳镇委员会 芦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兑现2009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 决 定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2009年以来,全镇各村党组织、村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谋求发展、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了肯定成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成绩优异的城北村等13个村予以表彰奖励。其中给予考核一等奖的城北村、席滩村、十里村各奖励800元;给予考核二等奖的寺梁村、城关村、芳草村、响水村各奖励600元;给予考核三等奖的红光村、石城村、条山村、东关村、芦阳村和西林村各奖励400元。 镇党委、镇政府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各村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趁势而上,继续发扬敢为人先、锐意进取的精神,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各村、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正视差距、自加压力、迎头赶上,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发展意识和机遇意识,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为芦阳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