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芦政发[2008]08号
关于芦阳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 选举结果的批复 各村委会: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全镇各村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结束,选举符合法定程序,选举有效。根据各村选举结果: 卢有存同志任芦阳村民委员会主任;张正礼、吴学军、康佰德、董国蕃同志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包可伟同志任城关村民委员会主任;张延安、张发茂、 朱健康、邓学勇同志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张宏武同志任东关村民委员会主任;万国钧、王世泰、化忠、 张冒勤同志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王勋建同志任城北墩村民委员会主任,龚真规、张玉富同志任副主任;李强武、罗振贵、殷世杰、张久珍同志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张汉才同志任席滩村民委员会主任;张启琳、陈文杰、 郭永红、郭志教同志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王登峰同志任寺梁村民委员会主任;王生员、王燕霞、 杨天祥、段宝成同志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石生宝同志任西林村民委员会主任;王廷祉、高云飞、 王廷贤、马国香同志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张之良同志任石城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有林、郑荣先、魏吉邦、魏列学同志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张明杰同志任条山村民委员会主任,刘治君同志任副主任;化得功、唐连福、张庆彪、高凯、孟建斌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武克玉同志任芳草村民委员会主任;张治富、李尚成、李作祥、李治权同志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杨吉伟同志任十里村民委员会主任;马伟、石海山同志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张天谋同志任红光村民委员会主任;王生、孙正强、鱼正龙、周得智同志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王保林同志任响水村民委员会主任;李文杰、祁军琴、杨天明、谈明海同志任村民委员会委员。 特此批复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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