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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芦阳镇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通知
时间:2008-11-09  来源:芦阳镇  作者:办公室
 

 

 

芦党发(2008)第65

 

中共芦阳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芦阳镇党委会议事规则》等

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决策行为,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镇党委有关决定的贯彻落实。经研究,现将《芦阳镇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随文印发,请你们遵照执行。

 

〇〇年八月十一日

 

抄送:镇科级领导干部

芦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08811日印发

 

芦阳镇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这一最大任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镇党委决定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委议事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办事原则。党委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保证各级政令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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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城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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