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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08-10-13  来源:芦阳镇  作者:办公室
 

各村、各企业、各学校:

根据市政办[2008]54号,县[2008]33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在全镇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及时间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单位自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巡查,各村配合协查的办法进行。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镇政府将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检查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30日。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加大对非法小煤窑的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巡查制度;限期关闭镇域内无证非法的生产砖厂、非法采矿点。各生产企业对照相关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境内在建各项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措施检查,对无证施工不按要求进行施工项目,立即停止建设。

(二)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各村要积极展开安全宣传,在各交通要点、险点、事故多发点书写警示标语、警示牌;对交通桥梁道路及基础设施,开展全面排查。严禁农用车辆载客,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确保群众财产生命安全。

(三)确保消防及食品安全。各单位,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各村要展开一次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大对学校、商店、餐馆的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监管力度。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点全面展开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对无证经营者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五)全面开展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排查。各村对本村建设中的各类民用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严格施工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企业、各村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单位、各企业、各村,要结合各自实际,既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出来的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有关法定程序,镇政府下达整改通知书,采取现场办公当场整改和限期整改的措施。对有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企业),当场下达停产通知书,绝不姑息迁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巡回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四)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镇政府将及时上报相关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值班制度

各单位(企业),各村要确定责任领导、责任人,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事故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并于4月27日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芦阳镇值班室电话:5552036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编辑:城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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