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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景泰县人民法院、芦阳镇人民政府、芦阳司法所联合行动,以当前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启动“三调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成功调处一起积压3年之久的矛盾纠纷。 
三调联动,化解矛盾 原告张永德是芦阳镇城北村马鞍山七组村民,属村上困难户;被告沈全是芦阳镇城北村马鞍七组村民,原七组组长。2008年,张永德在组长沈全的号召下种植了3亩制种玉米,年终,在付款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张永德认为沈全给他少付了玉米款,经过3年的争取,始终没有结果。今年6月下旬,张永德将沈全告上了法院,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因双方证据不全最终导致此案不能判决。最后,法院决定与芦阳镇政府、芦阳司法所共同协调解决此案。芦阳司法所在收到法院调解的通知后,积极召集来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调解原则和对于张永德家庭的同情资助原则,队长沈全愿意支付300元资助张永德家庭,镇政府同意给予张永德200元的生活补助金,矛盾双方当事人对调处结果都很满意,最后握手言和,沉积在彼此心中3年之久的矛盾全部消除。 (石延荣 王维武 王琨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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