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计划生育 > 工作动态
图片文章
最新文章
·千方百计筹资金 群策群力建阵地( (10-08)
·依托优势强化宣传 凸显特色成效斐 (10-08)
·县计生局领导慰问芦阳镇二女户高考 (08-21)
·市人口委主任兰满夏来我镇检查指导 (04-28)
·我镇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03-17)
·市计生委副主任王绪贤来我镇条山村 (02-06)
·我镇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 (12-30)
·县计生局领导来我镇督导检查(图文) (12-11)
·省生殖保健院妇科专家来我镇义务普 (11-22)
·芦阳镇召开2009年度计划生育“两户 (07-07)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市人口委主任兰满夏来我镇检查指导 (04-28)
·市计生委副主任王绪贤来我镇条山村 (02-06)
·我镇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 (12-30)
·省生殖保健院妇科专家来我镇义务普 (11-22)
 
关于《芦阳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
时间:2009-03-02  来源:芦阳镇  作者:办公室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干部职责,促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实现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层级动态管理,推动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景泰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镇上成立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督查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郭廷成

副组长:  金墙    陈资全

  ;  张俊业、戚继军、魏岱宗、张正军、

王立基、郝国华、张晓斌、达举锐、

王维武、 化芳、  陈杰、王元红、

陈辅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俊业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这三项主要任务,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核心,以激励和制约措施为手段,实现层级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以制度管理人、以利益驱动人、以奖罚鞭策人,充分调动全镇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争创国家级优质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领导、完善责任制

1、成立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小组,每月利用计生信息系统反馈的情况对各村的计生情况进行考核,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兑现奖惩。

2、科级干部包村,任包村工作组组长,负责对所包村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组织、监督、协调,直接参与解决包村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督促包村人员按时完成细化的各项工作任务。

3、村支部书记、主任是本村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镇计生办为每个村派驻一至两名计生业务专干,负责核实计生数据的准确性,协助做好计生其它各项工作,及时向包村工作组长、镇计生办反映情况。

5、包村干部和村两委会干部要实行分片包户责任制,建立严密的计生服务网络。

6、各村计生专干要负责好该村的计生业务指导工作,按要求及时上交统计报表和其它数据资料。

四、镇村两级计生包户干部的工作职责

镇、村两级包户干部每月必须按要求完成好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1、坚持“三为主”,送宣传品到户,向育龄群众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使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

2、掌握所包户的总户数、总人口、总育妇数、重点服务对象、一般服务对象和随访服务对象,按时进行访视和服务,填写《计划生育入户访视手册》。及时准确上报所包村的婚、孕、育、节等情况。

3、动员“四术”对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把二女户结扎对象作为完成“四术”任务的突破口。

4、督促育妇,按时参加环孕情服务,尤其是重点户、流动人口的环孕情监控工作。确保每季度环孕情服务率达到95%以上。

5、动员对象积极参与妇女病普查普治服务,每年妇女病每组普查率达到35%以上(重点户和两户领证户每年全部普查)。

6、依法行政,协助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7、按标准把“一校两室三栏”建设好,把“两会”开展记录好。

8、按要求及时变更人口档案,包括卡、册、表、板、栏等。

9、督促妇女及时办理计生服务证,当年政策内生育领证率达100%

10、掌握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等情况,按照“三清两查一服务”做好流动人口双查、持验证通报与信息反馈等工作。

五、考核奖惩

(一)考核办法

由镇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对各村每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镇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由镇领导小组按照制度规定兑现奖罚。

(二)奖罚办法

1、奖罚对象

本考核办法的奖罚对象为镇包村工作组长、镇、村包户干部、镇计生办、服务所人员。

2、奖罚方式

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奖励两种,惩处方式分为通报批评、处罚两种。

3、奖罚标准

为更好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凡属于奖罚对象的镇干部每人每月平均加福利50元,村干部每人每月平均加福利20元,自管小组长每人每月平均加福利10元,作为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励工资,层级责任制奖罚与奖励工资直接挂钩,包干任务全部完成的,奖励50元;任务完成差的,根据实际情况扣罚,当月罚款超出50元基础奖励工资的,剩余部分在下月再扣罚。

1)通报表扬

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

①每期环孕检率达95%的;②现有“四术”库存任务在当月落实了80%以上的;③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性工作落实较好的。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把工作落实较好的。

2)经济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经济奖励:

①对包片的新婚,现孕育龄妇女上报及时准确的,奖励镇包户干部10/人、村干部3/人、自管小组长1/人。当月出生婴儿,及时上报计生办,并建立生育档案且资料准确及时的,奖励镇包户干部10/人、村干部3/人、自管小组长1/人。③一孩出生90天内(剖腹产180天内)、二孩出生90天内(剖腹产180天内),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的,奖励镇包户干部10/人、村干部3/人、自管小组长1/人。④每期环孕检率达98%以上的,且妇女病普查普治率达85%以上的,奖励乡包户干部10元、村干部3元、自管小组长1元。⑤能按要求把”一校两室三栏”办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及时完善计生信息化资料及相关表、卡、《入户访视手册》等档案,且管理规范的,奖励镇村包户干部10元、村干部3元、自管小组长1元。⑥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办理服务证,当年政策内生育领证率达100%的,奖给镇包户干部10元、村干部3元、自管小组长1元。⑦在乡考评中,连续四个月位于前三名的村,奖励镇、村包户干部10/人、村干部3/人、自管小组长1/人。⑧在当月落实二女户结扎的,对镇、村包户干部给予奖励20/人例、村干部5/例(不包括错、漏报情况)。⑨流动人口当年出生,流入现居住地满一个月的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率达100%,且持证、验证、环孕检率达95%以上的,奖励镇包户干部20/、村干部5/人、自管小组长2/人。⑩在当月落实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一例的,奖励镇、村包户干部20/人、村干部5/人、自管小组长2/人。举报瞒报、漏报新婚出生的,经查属实,奖励举报人200/例;举报落实政策外怀孕引产补救措施的,奖励举报人200/例;举报二女户并落实绝育措施的,奖励举报人200/例;举报突破落实“两非”个案的,奖励举报人5000/例。

3)通报批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

①包村包户干部工作不落实、不负责,经常性工作不到位,导致工作出现滑坡的;

②在村级考核中名次下滑五个档次以上的;

③常住人口每期环孕检率低于95%的,流动人口每期环孕检率低于95%的;

④当月“四术”库存量落实率低于70%的;

⑤计生档案资料及“一校两室三栏”等信息更新不及时的。

4)经济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扣罚“奖励工资”:

出现错报、漏报常住人口出生的,对镇包户干部每人每例罚款20元、村干部罚款5元、自管小组长罚款2元。

未将新婚或孕期超过5个月的育龄妇女情况及时上报的,对镇包户人罚款10/例、村干部罚款3/l例、自管小组长罚款1/例。

包村干部、村干部所包的组当月出现1例政策外一、二孩出生(包括流动人口出生),对所包自然村的乡村干部个人罚款20/例、村干部罚款5/例、自管小组长罚款2/例。出现政策外三孩以上出生的,扣发乡干部50/例、村干部20/例、自管小组长5/例,列入重点管理,直至落实一票否决。

每期各村环孕检率达不到95%的,每缺查一人,对镇包户干部罚款5元、村干部罚款2元、自管小组长罚款1元,该项最高罚款20元,连续两期没有环孕检的,每例对镇包户干部罚款10元、村干部罚款3元、自管小组长罚款1元,该项最高罚款50元;连续三期没有环孕检的,按政策外出生对待,每例对镇包户干部罚款20元、村干部罚款5元、自管小组长罚款2元,并执行政策外出生的其它所有处罚。

包片人员要动员生育夫妇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超期未落实的(持医院有效证明除外),对镇包片人给予罚款10/例、村干部罚款3/例、自管小组长罚款1/例。

瞒报、漏报“四术”对象的,镇包户干部罚款100/例、村干部罚款30/例、自管小组长罚款10/例。

查出计划外怀孕,应及时告知乡计生办,并落实相应的补救措施,若出现瞒报现象的,镇包户干部罚款100/例、村干部罚款30/例、自管小组长罚款10/例。

未按县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对流出(入)满一个月的育龄人口漏登、错报,漏报流动人口出生的,或流动人口持证、验证双查率低于95%的,每低一个百分点,对镇、村包户干部给予罚款10/例、村干部3/例,该项最高罚款50元。

经检查,村上相关表、卡、册、板、栏等管理不善、资料不全、信息变更不及时的,每次对包村工作组长罚款50元、镇专干罚款50元、村干部罚款5元。

办证人员把关不严,造成错误的,罚办证人员20/人、镇包户干部10/人、村干部3/人、自管小组长1/人。

服务所人员访视不到位的,罚包村服务所大夫10/人,镇包户干部5/人。

当年新增二女户未按要求及时结扎,包村领导罚款100/例、包户干部200/例、村干部罚款30/例、自管小组长罚款10/例,取消包村人员的奖励工资,列入重点管理,直至落实“一票否决”。

经上级考核,发现有故意瞒报、漏报现象,对驻该村的包村领导、村书记、村主任每人罚款100/例,对该村的包户干部每人罚款300/例;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落实“一票否决”。                              

在省、市、县经常性工作检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包村领导、村书记、村主任每人罚款200元、镇包村干部每人罚款500元,并限期做好整改,直至落实“一票否决”。

5)补充说明

1、镇干部职工奖罚金额按统一标准执行,以上奖惩有重复交叉的,奖罚均按最高标准执行,但不能累加。严格做到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公布,一月一兑现,所有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政府,并在显眼地方进行公布。

2、本办法从20081128起施行.

 3、本办法由镇计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不尽之处,由镇计生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再作决定。

  

 

 

 

 

                         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编辑:办公室
上一篇:关于调整芦阳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09年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安排意见
景泰县人民政府景泰党建景泰在线景泰县农业信息网景泰县人口计生网一条山镇人民政府景泰旅游正路党建景泰廉政网
主办单位:景泰县芦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730400)甘肃省景泰县芦阳镇
制作维护:芦阳镇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电话:0943-5552036
备案编号:陇ICP备08101060号
芦阳镇便民服务信息网  
技术支持:三人行多媒体创作空间 13830035000